加纳海关法律规定,进口货物必须在到港45至60日内办理纳税 清关手续,如逾期未办理,加纳海关有权对其进行扣押和拍卖。
但在 拍卖前,加纳海关总署将通过 ASSEMBLY PRESS发布公告,对全国各 地海关扣押并即将拍卖的货物品名、数量、收货人、承运人、运输船 名和集装箱号等进行公示,货主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的48小时之内向 海关申请办理清关,付清关税后,海关即可撤消拍卖。